“国”字商标请求变难 茅台不能称“国酒”?
被众人熟知的“国酒”贵州茅台能够将碰到为难:只管其始终自称为“国酒茅台”,且该说法早已得到大局部消耗者的认可,但在民间层面上,“国酒茅台”的说法却没有得到明白供认,并且以后将更难取得“民间认可”。
7月28日,国度工商总局商标局宣布新规规则,对“国+商标指定商品称号”作为商标请求,或许商标中含有“国+商标指定商品称号”的,以其“形成夸张宣扬并带有诈骗性”、“缺少明显特性”和“具备不良影响”为由,予以采纳。这意味着,从该规范失效之日开端,罕见的“国酒”或“国烟”等说法,将无法取得工商总局的同意。
《每日经济消息》记者在工商总局商标局查问发明,自2001年开端,茅台公司分手三次请求“国酒茅台”的商标,但这些商标目前的状况均为“已经无效”。
8月4月,《每日经济消息》记者登录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,查阅商标“国酒茅台”。其中由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义务公司于2001年9月13日请求的请求号分手为1991120和1991122的“国酒茅台”商标均显示“商标已无效”。同样由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义务公司在2006年8月1日请求的请求号为5514889的“国酒茅台”的商标也显示“商标已无效”,同时商标流程还显示“采纳复审”。
对此,记者致电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查部门,一位任务人员说明道,“新规则对之前请求胜利的企业无效,如国窖1573这样的品牌仍然能够担心运用。关于新请求的品牌,假如其状况契合事实,经过多方面因素综合,也并不是完整不能请求到国字扫尾的商标。”不过,该任务人员强调,“还是要看详细的案例。”
“从法律上而言,民间没有同意其‘国酒茅台’的商标,茅台并不领有‘国酒’这一称号的唯一性。”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春泉如此示意。
对此,香港独立财经评论人士潘大曾撰文示意,“茅台的概念不是唯一无二的,茅台也不是‘国酒’。”
事实上,对茅台公司而言,“国酒茅台”是其品牌最为中心的一局部。一位钻研贵州茅台的剖析师曾向《每日经济消息》记者示意,茅台最大的价值,在于品牌,“事实上,大家喝茅台都是喝他的品牌,他面前的意义。”